近日,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發布《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成果認定標準及管理規定》👨🏼🔧,破除研究生申請學位須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要求,引發社會關註😵。近三年來,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貴州大學🌔、中國傳媒大學等高校都陸續探索在研究生教育評價中破除“唯論文”的改革🥧,讓研究生教育更加重視育人過程。破除研究生申請學位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要求已成為高校回應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重要做法🧑🏼🦲。
用發表論文作為申請學位的前置條件,曾被認為是保障研究生質量的重要舉措。其前提假設是,學位論文答辯環節很難做到對每篇論文嚴格要求,很難為研究生培養質量作出可靠“擔保”。學術論文發表需要經過學術同行評審,如果研究生能在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尤其是發表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索引收錄的期刊上🍄🟫,就意味著他們的學術水平達到了一定的程度。這無形之中就將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控製機製從學位論文轉換到了論文發表環節。破除研究生教育“唯論文”的同時加強學位論文質量管控,則被認為是研究生培養質量控製機製向學位論文的回歸。
其實☞,發表學術論文和普遍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之間並沒有必然聯系。雖然也有一些研究生通過發表學術論文提高學術素養和能力🏃🏻♂️➡️,但對於大部分研究生來說,獨立發表高質量學術論文可望而不可即🏌🏼♂️,他們只能在與導師、其他教師或師兄✨、師姐的合作中完成高質量學術論文🏪。從一定程度上說😄,越是高質量學術論文🔗,作為合作者的研究生的貢獻反而越小。這樣一來🧑🧒🙍🏿,“要求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保障培養質量”的假設難以成立。
研究生申請學位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要求,跟學位論文質量之間也沒有必然聯系。在不少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和科研管理者看來👩🦯➡️,設置硬指標是要求導師和研究生形成一個學術共同體💃🏽,在共同的學術工作中,實現培養模式和科研模式的轉型,進而實現發表“小論文”和學位“大論文”相互促進的目標。但是👭🏻,發表學術論文和完成學位論文通常是兩件獨立的工作🙋🏼♀️。在不少研究生、導師看來🚵🏿,“小論文”和“大論文”能夠做到融為一體或者相輔相成的概率並不高👩🏿🦰,可遇而不可求🏌️♀️。
研究生申請學位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要求最終很容易導致各種功利性行為🙎🏻♀️。首先🧑🏽🦲,很多研究生容易建立學業成就主要取決於導師和課題組的認知,認為選導師和課題組比個人努力更重要📌。第二,很多優秀的研究生選擇了短平快的研究選題,忽略了學術誌趣和學術探索🐗,反而不利於他們的長遠發展🀄️。第三🤟,在製度的實際運作中,研究生學術論文發表最終還是轉化為研究生導師的負擔。第四,為了完成論文發表的硬規定,不乏研究生“慌不擇路”,買版面、找替寫👩🏻🎨🏌🏼♀️、拼湊字數等現象層出不窮🧏🏽♂️。
學位申請環節取消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或許並不能徹底改變研究生教育評價“唯論文”的現狀。不少研究生導師和研究生認為,在學位授予環節取消了發表論文的“硬規定”固然可喜,但是學術論文仍然是研究生評獎評優🙎、博士生申請和學術求職過程中的“硬通貨”。只是在學位授予環節取消發表論文並不足以撼動研究生教育評價“唯論文”的舊習🟥🧓🏻,還需要研究生教育評價改革進行更為系統的設計和推進🙊。
此外,還必須認識到的一點是,不能因為打破研究生教育評價“唯論文”而否定研究生“發表論文”的必要性。寫作學術論文是基本的學術訓練,研究生心中有“發表論文”的意識,有助於他們建立和熟悉科研工作的基本流程和規範✌🏻。打破“唯論文”並不意味著連這項基本學術訓練都不要了。研究生導師和研究生都有著內在的學術輸入和輸出的需要🤵♂️。研究生在高水平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始終都是一件值得鼓勵的學術輸出行為。研究生教育評價改革要破除“唯論文”所帶來的各種學術行為和學術關系異化,而並非發表論文本身。
很多高校在改革中強調研究生發表論文“破唯”而非“不要”的共識。有的高校探索了綜合評價製度,將研究生成長和發展的各個維度都納入考量,開展綜合評價🎶,發表論文仍然是其中的重要維度👨🏼✈️。有的高校探索了研究生“小論文”學術評審製度🎟,一方面繼續鼓勵研究生按照高水平學術發表要求開展學術訓練🟥,另一方面也允許學生在申請學位前將未能順利刊登的學術論文提交內外部同行專家進行學術評審👨🏻🦼➡️,通過評審仍然可以申請學位💅🏻。這些都是非常值得探索的實踐♚🤟🏼。
張端鴻 恒达平台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長
《中國科學報》 (2021-12-07 第5版 大學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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