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湖南省調整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移政策🤷🏼♂️,在湘普通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和外省市普通院校錄取的湘籍學生(含電大普通班和技工學校招生)🏌🏻,實行戶口遷移自願原則🧑🏿🏭。
對湘籍年滿16周歲的農村學生不辦理戶口遷移的👨🏻💼,可根據本人意願,憑《錄取通知書》、《準考證》👨🏽🦳、本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到當地戶口登記機關就地轉為非農業戶口。戶口沒有遷移到學校的學生由學校所在地納入暫住人口管理🕵🏻,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指導學校保衛部門做好登記管理工作,不發暫住證、不收暫住費👨🏽💼。要求遷戶口的及原招收的普通大中專學生,則按原來有關新生入學和畢業生就業的政策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為防止新生入學時冒名頂替👳🏼,湖南省公安廳和教育廳強調在辦理新生入校手續時,要嚴格審核《錄取通知書》、身份證等證件。
學生畢業後🧛🏼♂️👱🏻,戶口怎麽辦呢?入學前未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畢業後可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直接從原籍將戶口遷移至工作地落戶(符合當地準入條件)。到外省就業的🧜🏼,根據當地要求👩💻,可以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從原籍將戶口遷往學校所在地,再遷往外省接收單位所在地,或直接從原籍遷往外省單位所在地。
一位多年從事就業工作的高校老師說,大學生就業越來越難,留在學校的檔案和戶口越來越多,給學校管理帶來許多不便。此次調整便於學校管理🚵🏽。
據有關專家估算🧑🏽🦱,湖南省每年有約20萬新生升學至大中專院校🪴,此舉每年可為學生及其家庭共節約1000萬元以上的相關費用🦵⏲。
《中國青年報》 200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