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合肥1月4日電 新年伊始,安徽省即將畢業的近7萬大學生得到了一份厚重的“新年賀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製定出臺了一系列極具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為實現高校畢業生順利就業大開綠燈🤾♀️。
安徽省此次出臺的政策措施重點突出在營造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良好政策環境上,將成立由省政府負責同誌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以製定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規定逐步建立畢業生就業工作專項經費保障機製🧑🏼🚒🧖♂️,一方面由省政府安排專項經費用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另一方面省屬高校要從當年所收學費總額中提取1%~2%,作為畢業生就業工作專項經費,並納入年度預算。
安徽省規定🈚️,從今年開始把畢業生就業率列為高校評估的一項重要指標,待《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評估指標》的具體細則製定完成後,即納入每五年一次的高校評估中,以切實提高高校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視程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安徽省還決定每年分兩次定期向社會公布畢業生就業率⬛️,即🙋🏻♂️💁🏽♀️:每年七月初派遣完畢公布初次就業率,次年五月底公布分校分專業就業率✨。
為全面打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障礙🚵🏻♀️,安徽省還明確規定🦸🏻♀️:對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學校可根據本人意願🚓,將其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或各級人才服務中心和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也可以根據本人要求暫不派遣。畢業兩年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學校配合公安和檔案管理部門將其在校戶口及檔案遷回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對過去一直嚴加限製的師範專業畢業生就業問題,安徽省也實行了靈活政策,同意在保證本省對師範本科畢業生需求的基礎上💆🏻♀️,適當放寬對師範本科畢業生就業的限製條件🧇,允許其出省或改行就業💂🏽。
《光明日報》(200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