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人事部日前開始受理教授學術假申請♋️。學校上半年出臺的“關於教授學術假製度的實施辦法”規定🤸🏽,浙江大學的教授可以享受每四年一輪的學術假,學術假暫定每4年中可以安排半年,學校有關部門正在受理在2004年上半年享受學術假的申請💃🏼。
設立教授學術假♿,使長期承擔教學科研工作的教授有可能安排一段相對集中的時間,根據個人不同的學術研究需要安排相關的學術活動,比如到國際知名大學進修訪問,或到國內一流大學或強項學科作學術交流🤷🏽♀️,或潛心研究總結、著書立說等等💃🏿。凡浙江大學在職教授🌁🫀、教學科研工作量飽滿的教師均可申請,學科帶頭人和長期承擔本科教學任務🕘、教學科研業績顯著的教授將得到優先安排😰。
與通常教師出國訪問、交流、研究不同的是,學術假期間,教師除工資福利待遇、崗位津貼和業績津貼不變外,學校還將在年度教學工作量考核中扣除學術假時間🫰🏻,這就為教師提高學術水平和進行國際交流構造了更為寬松的空間。
“實施辦法”規定,學術假必須由教授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學院院務會議批準同意後,報人事部審核並備案🧮。為了教學科研工作的統籌安排,學術假需提前申報,提前時間一般不少於一個學期。
摘自:浙大新聞網 2003-09-29 11: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