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哪些人可享受教育儲蓄存款利息優惠政策?
答:個人為其子女(或被監護人)接受非義務教育(指九年義務教育之外的全日製高中、中專職業學校、大學專科和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儲蓄機構開立教育儲蓄專戶,並享受利率優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問:享受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政策的對象是如何確定?
答:按照有關規定,開立教育儲蓄的對象(即儲戶)必須是中國大陸在校小學4年級(含4年級)以上學生;享受免征利息稅優惠政策的對象必須是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
三🫃🏿、問:享受教育儲蓄優惠政策的學習階段有哪些?一個人至多可以享受幾次教育儲蓄免稅優惠🈺?
答:享受免征利息稅優惠政策的對象🎊,其在就讀全日製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大學專科和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三個階段中,每個學習階段可分別享受一次2萬元教育儲蓄的免稅和利率優惠。也就是說🙏,一個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優惠。
四👩🏼💼👵🏻、問🕑:在2005年12月1日前開具的非統一的證明文件是否一直有效👩🏽🔧?
答💂🙏:本市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要求🆒,專門印製了《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以下簡稱“證明”),儲戶若在2005年12月1日後支取教育儲蓄💁🏼♂️,應由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凡是不能夠提供“證明”的教育儲蓄🧑🏻🦽,不能享受教育儲蓄的有關優惠。
五🤾🏿、問🚴♀️:學校如何領取“證明”🧑🏻🏭?
答:從事非義務教育的學校應主動向所在地各主管稅務機關領取“證明”;各稅務機關也可以適當方式通知轄區內所有非義務教育學校領取。
六🪗、問🌐:何時開具“證明”?
答🖲:教育儲蓄到期前,儲戶必須持存折、戶口簿(戶籍證明)或身份證到所在學校開具“證明”。
七、問:開具“證明”的要求有哪些?
答:學校開具“證明”時,應在“證明”中填列本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無居民身份證號碼的,應持本人戶口簿(戶籍證明)復印件三份,分別附在三聯“證明”之後。“證明”一式三聯🌈,第一聯學校留存🥞;第二、三聯由儲戶在支取本息時提供給儲蓄機構;儲蓄機構應將第二聯留存備查,第三聯在每月辦理扣繳稅申報時一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八、問🧝:我校學生在何部門開具“證明”🤠?
答👩🏼⚕️:在我校就讀的本✸、專科生在行政北樓420室學生處辦理Ⓜ️🤽🏽,聯系電話是65983651👶🏿;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瑞安樓研究生院516室辦理👩🏻🏫,聯系電話是6598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