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校園內無人機等“低慢小 ”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知
來源:保衛處
時間:2018-11-01 瀏覽🏊🏼: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文件(滬府規[2018]17號)內容。為維護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學校的空中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𓀄,現就加強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校內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13類。
二、2018年10月23日0時至2018年11月12日24時期間🧋,在校內禁止無人機等 “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施放🦸🏽♂️,但經依法批準用於電視轉播、航拍、警務🛀🏽、應急救援🧖🏿♂️、氣象探測等活動的除外。
三🕎、由公安機關會同民航、氣象、體育等部門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信息登記,其中,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在上海公安機關的“智能無人機管控系統”(https://wrj.police.sh.cn)上進行實名登記🐟;其他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由屬地公安機關(公安派出所)負責信息登記。
四🙃、單位或個人開展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必須依法預先向空軍或民航空中管製部門或氣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實施。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