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聚焦

當前位置: 恒达平台 > 媒體聚焦 > 正文

分類表決機製重在平衡各方利益

來源:   時間:2004-03-30  瀏覽🩶:

  我國證券市場獨特的股權分置結構,造成了大小股東間表決權存在嚴重的不對等狀況,通過製度設計解決這一現狀,分類表決機製被寄予厚望🎄。但這一製度設計在國外成熟市場並無多少經驗可以借鑒,需要國內證券市場努力探索和踐行。---編 者
  一、 為何要進行分類表決
  一股一權(股份平等)和資本多數決原則是現代公司決策製度得以存在的基礎,通過股東表決權的行使使其得以實現。股東表決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通過股東大會行使的,依資本多數決原則而形成公司意思的權利👮🏽‍♀️。股東表決權的行使是公司最終所有者對公司命運的關註,進而追求自己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它是公司法人財產與公司經營管理權分離的必然產物。一股一權和資本多數決原則體現了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精神,可以提高公司的決策效率,保護大股東投資熱情,在通常情況下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並為各國法律所承認。例如我國《公司法》第41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第106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一股一權原則為強製要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以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規定一股一權原則的例外。但一股一權原則這種形式意義上的平等掩蓋不了由於不同股東所持股份的不同則表決權不同的矛盾,沒有哪個公司的股東所持股份數量是完全相同的,因此由於所持股份數量不同,表決權所體現的股東意誌也是不相同的,造成了股東實質的不平等,違反了股東平等的原則,為大股東操縱公司提供了便利,也使廣大的中小股東處於不利地位。股東平等不僅包括形式意義上的平等(股份平等),也包括實質意義的平等。因此可以說,股東的表決權是天生不平等的,必須通過各種法律製度設計來矯正,通過形式意義上的不平等實現實質意義上的平等🤭。
  各國法律對表決權製度存在的上述弊端作出了許多調整。包括利害關系股東表決權回避製度(也稱股東表決權排除製度,例如歐共體《關於公司法的第五號指令草案》)🐬;大股東表決權限製,例如表決權打折(意大利商法典);出席股東大會最低人數要求🚗;大股東對中小股東的誠信義務;中小股東對大股東或公司的訴訟權利等(我國《公司法》110條)🏍;累積投票表決權等等。
  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與其它國家或地區有同有異,異多於同。與其它國家或地區相比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由於我國證券市場脫胎於計劃經濟,最初的上市公司,轉製國有企業占據了絕大多數🧢。據統計我國上市公司中,非國有企業只有10%左右🤺;二是我國上市公司的股份又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和社會流通股,而且國有股、法人股不能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流通轉讓,形成了獨特的股權分置現象👵🏿;三是在上市公司中國有股又占據了主導地位,大部分上市公司中國資委或財政部門或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者是大股東,國有股一股獨大🤾🏼。由於上述問題的存在(特別是國有股一股獨大又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交易,不能在交易所以較高的價格交易,所以必然會采取其他手段尋求補償),造成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合理,大股東侵害上市公司的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時有發生,不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因此,必須建立新的製度,規範非流通股股東的行為。對此,證券市場已經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從招商銀行發行可轉債事件到銀山化工就股權置換問題所進行的流通股股東表決,如銀山化工重組采取"鄭百文模式",但是為了尊重流通股股東的意見,采取流通股分類表決方式,參與表決的流通股股東以超過半數否決了成都國貿的議案,流通股股東的意誌得到體現。2004年2月,《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與穩定發展的若幹意見》明確提出"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分類表決製度提供了政策支持。
  因此,如何建立符合我國證券市場實際情況的製度迫在眉睫。分類表決製度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的製度。這種製度在國外成熟證券市場沒有經驗可以借鑒,因此需要我們自己進行研究。
  二🙋‍♂️、製度設計應該關註哪些問題
  筆者認為建立分類表決製度需要弄清以下幾個問題:
  (一)應明確分類表決製度設計的目的
  分類表決是為限製大股東行為而設計還是為限製國有股行為而設計的,是需要明確的第一個問題🙇。由於我國上市公司一方面是股權分置,國有股(包括國有股通過協議出讓後新的股東)和法人股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另一方面國有股通常又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具有雙重身份,使問題變得復雜,而流通股股東絕大多數是中小股東🌥。我們認為分類表決製度是為了限製非流通股的大股東行為而設計的,不僅針對非流通國有股大股東,而且也要針對非流通的民營大股東,因為沒有明確證據表明,民營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好於國有上市公司。即,首先分類表決製度是針對股權分置,股份不能全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設計;其次才是針對大股東行為而設計。明確了製度設計目的,我們可以給出分類表決的基本含義------所謂分類表決是指上市公司對有可能損害流通股股東利益的事項進行表決時,應該將流通股的表決單獨計算,但流通股股東自願參加非流通股表決除外。如果流通股表決達到法定比例,其效力高於非流通股股東表決👉🏻。
  (二)應確定分類表決的效力和議事範圍
  流通股股東的決議效力是否要高於非流通股股東的決議效力,分類表決具體範圍是否應該作明確的規定,如何保持流通股股東的利益與非流通股股東利益的平衡,需要仔細研究,不能矯枉過正。
  流通股股東決議效力必須達到法定的比例才能高於非流通股股東決議,至於具體比例是規定為二分之一,三分之二,還是簡單多數,可以繼續論證🌇🫰。
  對於分類表決的範圍,我們認為,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須分類表決,否則會嚴重損害公司的決策效率。但是對有可能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問題,應該進行分類表決,而且必須用列舉的方式明確,具體可以包括:
  1、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問題。包括(1)上市公司擔保問題。對於上市公司對大股東擔保或者對大股東的其他關聯公司擔保;對於上市公司超出公司章程規定的授權對上述擔保以外的擔保(主要是防止上市公司相互擔保,形成系統性風險);(2)上市公司向大股東或大股東的關聯企業借款問題、在上市公司增資配股時大股東投票同意增資配股但拒絕出資或者大股東以實物出資🤦🏿‍♂️;(3)一般的關聯交易,例如大股東將無形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大股東將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等👨‍⚕️;
  2🤳、上市公司分紅問題🏋🏿‍♀️;
  3、上市公司決定發行新股或者發行可轉換債權;
  4、其它有可能損害流通股股東利益的行為👩‍❤️‍👨。
  (三)分類表決製度是我國證券市場所特有的製度,應該是暫時的權宜之計。
  由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的狀態不可能持續太長時間,因此,針對股權分置而設計的分類表決製度也不會存在太長時間🍿。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份能夠全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我們認為分類表決就失去了意義。如果要對大股東的行為進行製約,應該通過《公司法》的層面進行,與成熟證券市場的做法應該是基本一致的。可以通過前面提到的一些製度進行調整。
  (四)法律規範的層次問題
  由於分類表決製度是暫時的權宜之計,因此我國正在進行的《公司法》修改沒有必要作出相應的規定,不應該把分類表決製度納入《公司法》的調整範圍⤴️🎼。隨著我國國有股(包括法人股)實現全流通,分類表決製度應該成為歷史,但是不能否認它對現階段市場發展的作用。
  證券監管部門及一些專家學者提出的方案中有提議由證監會製定分類表決製度的規定。證監會出臺關於分類表決製度的規定構成了對《公司法》的修改,那麽證監會是否享有權力對此作出自己規定還是存在疑問的📏。我們認為最合適的做法可以由證監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議,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司法解釋為好,因為我國司法實踐中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對法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釋🥘🙋‍♀️。待國有股和法人股實現全流通時,分類表決製度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最高人民法院則可以宣布廢除該解釋🤰🏿。這樣做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既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又相對地沒有破壞法律的穩定性,維護了法律的權威性。(恒达平台法律系 劉春彥)


摘自:上海證券報  2004年03月30日 07:30:45

聯系我們

恒达平台 版權所有    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 021-65982200

恒达平台新聞中心主辦    E-mail:newscenter@tongji.edu.cn

滬ICP備53544643號    滬公網安備🙆🏻‍♀️:31009102000038號    滬舉報中心

恒达平台专业提供🔪:恒达平台👛、恒达🏂🏽、恒达娱乐等服务,提供最新官网平台、地址、注册、登陆、登录、入口、全站、网站、网页、网址、娱乐、手机版、app、下载、欧洲杯、欧冠、nba、世界杯、英超等,界面美观优质完美,安全稳定,服务一流🧑‍🤝‍🧑,恒达平台欢迎您。 恒达平台官網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