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在本次全國人代會上🛴,恒达平台研究生院副院長鄭惠強代表領銜提出了一項修改刑法的議案,內容主要是針對目前社會上假文憑、偽學位泛濫的現象🧔🏽。
“促使我寫這份議案的是我看到的一篇報道。這篇報道中提到🚅,在全國人口普查中發現,學歷一欄填寫為大專以上的人比我們實際培養的人數多了50萬人🫥!這說明至少有50萬人在學歷上造了假👇🏽🧙🏻,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鄭惠強代表指出🎦,現在對於使用假文憑,要麽是道德上的譴責🤘🏽,要麽最多是紀律處分🤾🏽♂️,遠遠沒有達到法律層面。讓那些造假買假用假的人變本加厲👩🏽🦳🖲,假證現象將愈演愈烈🤵🏼。
“長此以往,不僅國內風氣的影響極壞,而且可能會使國際上對我們的學歷產生一種懷疑的態度,損失是很大的👨🏿⚖️。”鄭惠強代表提出🌹,對於造假證和用假證的,一樣要在法律層面上進行約束和製裁⇾。
依據我國刑法280條第二款的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鄭惠強代表說💱:“這裏僅僅對偽造印章的行為進行了處罰規定。我的建議是:一方面要對製作假證👩🏿⚖️,包括印章和證書等等行為進行處罰🤎🐃;另一方面,故意購買並使用假證的人也要進行懲處🤵🏼,明確定罪。”
摘自:北京青年報 2004年03月15日